判定铝质耐火窗质量的规则
- 2022-05-05-
一、单樘铝质耐火窗:
1、关键项目之一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
2、超过两项(含两项)主要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
3、主要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一般项目中有两项(含两项)以上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
4、一般项目多于五项(含五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
每项工程同品种、同规格的一批抽样产品
抽检产品检验结果整体符合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抽检产品检验结果如有多于1樘不符合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抽检铝质耐火窗项目中如有1樘(不多于1樘)不合格,可再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多一半数量的产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检验的结果整体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该项目合格,复检项目整体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二、型式检验:
1、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除检测成品铝窗出厂检验项目(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外,不得检测铝窗的关键项目,即抗风压、透气性、雨水渗漏等物理性能指标。
2、检验法:
物理性能试验由相关部门认同的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范来检验确定产品等别,并向制造商出具产品性能测试报告。
在铝质耐火窗生产过程中,建立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和初件检验制度,保障不合格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对质量控制点的过程进行整体检查,包括锯切、下料和组装过程。本工序对加工件进行全检,下道工序对流入质量控制点的零件进行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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